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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“十佳”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
来源:学生工作部
作者:
时间:2021年11月23日

关于开展2020-2021学年“十佳”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,树立先进典型,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、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,现将关于开展“十佳”标兵班级、“十佳”三好学生标兵、“十佳”标兵宿舍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推荐名额

“十佳”标兵班级、“十佳”三好学生标兵、 “十佳”标兵宿舍必须从本学院拟推荐表彰的校三好学生标兵、学风建设标兵班级、标兵宿舍中选出。每个学院各推荐“十佳”班级、个人、宿舍各一个。

二、评选程序

1.各学院择优推荐候选集体和个人。

2.学院推荐名单需在本学院公示,无异议后报学生处。

3.学生处对各学院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,对审核无异议的候选集体和个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,差额评选,最终确定“十佳”三好学生标兵、“十佳”标兵班级、“十佳”标兵宿舍评选结果。

4.公示无异议后,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。

5.本次评审基础分占40%,现场打分占40%,学工部微信和易班网络投票各占10%。

三、评选材料

1.“十佳”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基本信息统计表(见附件一),获奖情况为2020-2021学年期间所获荣誉,同类奖项取最高级加分,需上交附件一(学院签字盖章)和获奖最高级证书复印件。

2.“十佳”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事迹材料(500字左右,见附件二)和电子版照片(生活照,1M以上)。

各学院于11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及材料报送本科生教育管理科(纸质版和电子版)。

四、评选要求

1.各学院要按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选工作,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2.要把评选工作与先进典型教育和朋辈示范引领相结合,通过评选营造“人人学习先进、人人争当先进”的良好氛围。

五、答辩时间地点

12月上旬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彭家坪大学生活动中心。

六、答辩形式

1.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本次活动要求答辩代表和评委现场参与,答辩亲友会和其他同学全部线上观看答辩过程。

2.采用PPT的形式答辩,画面比例16:9模式(大学生活动中心电子屏)。

3.答辩过程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展示个人或集体一年来在思想政治建设、学风建设、综合素质、班级文化建设、宿舍文化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学生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2021年11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