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职责范围
党委学生工作部是校党委领导下,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主管部门。其主要职责范围是:
1、对全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、共产主义教育、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国情教育。
2、根据学生思想状况和特点,拟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年度计划,定期了解和研究学生思想,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的具体实施计划。
3、组织和指导各院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4、组织开展军事理论的教学工作,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,提高教学质量。
5、定期调查、了解、研究学生思想状况,组织开展有效的教育活动,把握热点、分层次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教育。
6、加强学风建设,会同学生管理部门开展“树优良学风、创优美环境”活动,做好检查、评比及表彰奖励工作。
7、加强学生公寓中心建设,开展“一站式”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。
8、指导校团委搞好学生的社团建设、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9、指导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做好学生的就业工作。
10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、培训工作。
11、组织开展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。
12、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。
兰州理工大学学生处职责范围
学生处是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,统一管理学生(指具有我校学籍或考籍的学历教育学生)的行政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范围是:
1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学生管理工作的年度计划,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及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。
2、组织制定全校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、并做好检查、督促和贯彻执行工作。
3、负责每学年度的校级先进班级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毕业生等的评选管理和审定工作。
4、协同各学院搞好学生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和管理工作。
5、抓好违纪学生的处分、处理工作。
6、协同各学院做好学生突发事件和特殊事故的处理工作。
7、负责国家、社会、学校等各类奖助学金的审定及发放;负责国家助学贷款、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审定、管理工作和学生困难补助的审批工作;指导和组织开展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。
8、组织开展大学生成长、成才规律的研究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,并在实践中探索、总结。
9、协助主管校领导抓好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学习,培训、研讨,提高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素质。
10、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及行政管理工作。
11、负责全校学生的国防教育工作、军事训练工作,组织开展军事理论课的教学工作。
12、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有效注册工作。
13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。